公示背景与目的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层层选拔、严格筛选,内蒙古自治区已确定520名劳动模范和280名先进工作者作为拟表彰对象。此次公示旨在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公示期为2025年4月2日至4月9日,共计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均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评选表彰工作组办公室反映。
拟表彰对象详情
此次拟表彰的800名对象中,涵盖了各行各业的杰出代表。以呼和浩特市为例,共有93人入选,其中包括了来自不同企业、不同岗位的优秀人才。
★自治区劳动模范代表:
◎杜二柱,男,汉族,196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拥有大学专科学历,现任内蒙古四季春饲料有限公司安委会主任。
◎李万泉,男,汉族,198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担任内蒙古三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电气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
◎李海飞,男,汉族,1981年2月出生,群众身份,高中学历,在托克托县城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抄表员。
◎李根元,男,汉族,1973年11月出生,群众身份,初中及以下学历,是内蒙古常盛制药有限公司603车间辅助机修组组长。
◎史玉东,男,汉族,198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创新中心科研合作发展部总监,正高级工程师。
◎张彪,男,汉族,1995年12月出生,群众身份,大学本科学历,在内蒙古中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任农业技术员,初级职称。
反映方式与要求
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方式向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材料需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18号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邮政编码:010090,电子邮箱:nmglaomo@163.com,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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