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航空退改签政策详解
随着出行需求的不断变化,香港航空针对其航班退改签政策进行了全面更新,以更好地满足旅客的需求。以下是对香港航空最新退改签政策的详细解读。

1. 往来中国香港与内地的航班
出票日期不晚于2020年4月28日以及5月26日至6月8日的航班,航班日期覆盖2020年1月24日至6月30日以及6月1日至7月31日。在此期间,旅客可享受出发60天内全额退款、免费改期一次的服务,但升舱需自行补齐差价。
2. 目的地为香港或香港出发的航班
对于出票日期不晚于2020年2月7日,航班日期在2020年1月31日至6月30日之间的航班,退改政策略有不同。旅客可享受免费改期一次,但退款金额将根据具体线路而定,升舱同样需自行补齐差价。
3. 香港至台湾、韩国、泰国、日本、越南的航班
针对这些特定航线的航班,出票日期和航班日期均有明确规定。例如,香港至台湾的航班,出票日期不晚于2020年2月8日,航班日期在2020年2月7日至6月30日之间。在此期间,旅客同样可享受出发60天内全额退款、免费改期一次的服务,升舱需自行补齐差价。其他航线如韩国、泰国、日本、越南的航班也有类似的退改政策。
注意事项
需特别注意的是,no-show机票不适用于以上政策,取消机票需提前操作。改期限制不得晚于2020年12月31日,其他限制则遵照本身机票政策执行。
国泰港龙航空退改签新政概览
国泰航空与国泰港龙航空也对其退改签政策进行了更新,以更好地服务旅客。以下是对国泰港龙航空最新退改签政策的概述。
1. 取消乘客重新订位、变更目的地和退票的手续费
此政策适用于所有2020年3月23日或之前已经出票,且出发时间在2020年6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涉及的所有已经确定座位的航班。旅客在此期间取消行程或退票,将无需支付手续费。

2. 机票政策详解
- 取消行程/退票:对于尚未使用的机票,旅客可享受全额退款服务。
- 变更航线:变更的航线将受相关预定条款的限制,如适用航班、平日/周末行程、中途停留附加费和淡旺季差价等。若预定的航班机票已过期,重新预定的机票手续费可免除。
- 改签手续费:在2020年6月3日之前,变更手续费将免除。但行程须于原订机票发出日期的一年内完成。
- 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6月30日购买的机票,且仅适用于国泰航空/国泰港龙航空发出之机票。同时,本政策不适用于兑换、团体票及国泰假期套票。
- 操作要求:更改手续必须在出发前完成,重新订位的航段须受有关票价条款的限制,如票价差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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